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,合同
发布时间:2024-04-06
甲方:
乙方:
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双方国际快递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:
一、甲方的责任与义务
1.根据乙方的要求,办理到世界各地的各类商务文件、小件物品的快递业务,保证安全、快速、服务周到。
2.服务采取门到门,桌到桌的方式,在有效工作日内,每天定时上门或电话联系收件;特殊情况,电话预约。
3.收件时,应与乙方负责人员共同核定文件、物品所交地址、公司名称、文件种类以及所应提交的必备文件的准确性、齐备性。并在乙方交接记录上签署姓名与收件时间。
4.免费为乙方提供文件、物品的一般包装,并代乙方用电脑填制分运单,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写内容填写,由此所产生的错误由甲方负责。分运单发件人联由甲方在第二天送交乙方。
5.自收件时起,甲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文件、物品发出,并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国外代理,保证文件、物品按时到达。
6.定期向乙方返馈国外收件人签收信息,内容包括:收件人签名和盖章、收到的日期和时间、整个快件的提交时间。
7.及时办理乙方快件的查询业务。所有查询业务应根据国别与地区的不同,在1-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。
8.所有快件费用采取月终结算方式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统计资料、原始单据与发票办理财务结算。甲方按照报价费率表计算金额的%收取费用。(费率表附后)
9.甲方除应负责上述条款的责任与义务外,还应承担分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中所有与甲方有关条款的责任。
10.快件价格的变动应提前30天内通知乙方,并与乙方共同商定,商定价格从次月执行。现行快件价格见附件。
11.由于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文件、样品遗失,甲方按每件赔偿80美元(样品办理保险索赔另计),并提供同样快件免费寄送服务。
12.甲方代乙方办理通过邮局递交的邮件业务,在邮局收费的基础上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。